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8 来源: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一、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直接向助学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登陆学生管理系统(http://202.205.216.66:8084),点击奖学金,点所申请项目,填写打印所申请奖项的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院、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三)申请人将学院、研究院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复印件(A4纸)送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申请时间:10月20日18:00止
特此通知
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编辑]: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