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社会资助项目申请公告
发布日期:2010-04-26 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将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社会资助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一)助学金:2009-2010学年累计受助金额在4000元以下(含4000元)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可申请。
(二)奖学金: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学生向助学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并在校园网学生处主页(http://202.205.216.66:8084)登录学生工作系统,进入社会奖助学金界面,填写所申请项目,填写完后打印所申请奖助项目申请表。
(二)未参加贫困生认定的学生须提供其家乡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学生所在学院、研究院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四)申请人将学院、研究院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及困难证明复印件(A4纸),在规定时间内送校助学服务中心学院南路校区办公室(行政办公楼 102室,电话:62288502)。
(五)校助学服务中心将复核合格的申请人材料送交相关部门审核后,分别报送各奖助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公示
各奖助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出拟奖助人选后,由助学服务中心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有异议,可直接与助学服务中心联系,助学服务中心核实情况后上报各奖助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将再次进行公示。
四、申请时间及评审时间
(一)申请时间:2010年4月26日至5月7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时间:2010年5月至6月
五、各奖助项目申请条件、奖助名额及奖助金额
(一)宝德奖助学金
1.“清寒”助学金
每年资助20人,资助金额为每人2000元。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或享受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的贫困学生;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学习刻苦努力。
2.“达仁”助学金
每年资助10人,资助金额为每人2000元。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3)学习刻苦努力;
(4)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急难而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
3.“励勤”奖学金
每年资助20人,资助金额为每人1000元。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有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或享受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的贫困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50%;
(4)积极志愿参加校内外社会公益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
4.“博高”奖学金
奖励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个获奖作品奖励3000-5000元;获得北京市奖项的,每个获奖作品奖励1000-3000元;同一作品由第一负责人负责申请,不重复奖励。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思想积极向上,乐观进取,具备良好的品学风貌;
(3)代表学校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论文和创业计划竞赛”等学科竞赛并获得北京市或国家级奖项者。
(二)滋兰树蕙奖助学金
1.滋兰树蕙奖学金
每年奖励10人,奖励额度为每人2000元。在校少数民族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3)学习勤奋,学风优良,2008-2009学年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含2.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公益活动。
注:大一学生以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为准。
2.滋兰树蕙进步奖学金
每年奖励15人,奖励额度为每人2000元。在校少数民族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2)思想积极向上,乐观进取,具备良好的品学风貌;
(3)学习刻苦,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提高;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公益活动。
3.滋兰树蕙助学金
每年奖励75人,奖励额度为每人2000元。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来自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乐观向上;
(3)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校公益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2009-2010学年未参加贫困生认定的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上述各奖助学金项目每位申请人只允许申请1个项目,各奖助项目之间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请人上报申请材料时,须将自己所填写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用A4纸打印或复印。
[编辑]: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