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2009级自费研究生办理学生大病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04 来源:校医院2009级自费研究生,符合没有享受公费医疗的、在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自费生、且没有参加过医保等条件的学生,请携带以下材料于2009年9月7日至9月10日四点半前,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医院一层财务办公室统一办理学生大病医疗保险手续:
1.《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已发往各学院、研究院报箱)。该表可以复印。
2.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18位身份证号码。
3.一年保险费50元。
保障待遇
参加医保的人员的保障待遇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表格填写要求
2009级自费研究生可自行选择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并填写在表格内“本市定点医疗机构1、本市定点医疗机构2 、本市定点医疗机构3”处。
所选择的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填写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及19家A类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协和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医院、朝阳医院、广安门医院、积水潭医院、健宫医院、房山区良乡医院、大兴区人民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天坛医院、石景山医院、世纪坛医院)。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62288411,联系人:田大夫 。
特此通知!
[编辑]: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