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户籍管理科2017年寒假值班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7-02-05 来源:保卫部、保卫处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17年1月15日—2月16日为寒假时间。为方便师生办理户籍相关业务,保卫处安排户籍管理科专人值班,受理相关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及办公地点
(一)学院南路校区
日期 | 办公电话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1月17日 | 62288352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 北一平房 19号办公室 |
1月19日 | |||
1月25日 | |||
2月8日 | |||
2月10日 | |||
2月14日 | |||
2月16日 | |||
2月17日 |
(二)沙河校区
日期 | 办公电话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2月7日 | 61776684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 学院楼 五号楼 111办公室 |
2月8日 | |||
2月9日 | |||
2月10日 |
注:学生户籍材料根据学生上课地点分校区管理,教工户籍材料在学院南路校区管理。
二、注意事项
(一)在校学生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2.《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在校生借用户口申请表》。
(二)教职工、博士后及其家属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三)办理集体户口相关事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2.受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3.《代办户口授权委托书》。
(四)毕业生办理户口派遣,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属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五)请师生根据值班时间,提前做好日程安排,并在办理手续前,登陆保卫处主页查阅相关信息,明确流程后再来校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年1月11日
[编辑]:张萌